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-现场制作和安装要求
时间:2020-06-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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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节 现场制作和安装
第七十三条 需要地现场制作的管道元件,应当按照本规程和 GB/T20801 的有关规定进行加工制作、焊接、热处理、检验和试验。
第七十四条 管道元件在安装前应当按照设计文件和 GB/T20801 的规定进行材质复检、阀门试验、无损检测或者其他的产品性能复难,不合格者不得使用。
第七十五条 夹套管的内管必须使用无缝钢管,内管管件应当使用无缝或者压制对焊管件,不得使用斜接弯头。当内管有环向焊接接头时,该焊接接头应当经100% 射线检测合格,并且经耐压合格后方可封入夹套。
第七十六条 管道元件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妥善保管,不得混淆或者损坏,其标记应当明显清晰。材质为不锈钢、有色金属的管道元件,在储存期间不得与碳钢接触。管子在切割和加工前应当做好标记移植。
第七十七条 管道连接时,不得用强力对口、加热管子、加偏垫或者加多层垫等方法来消除接口端面的空隙、偏斜、错口或者不同心等缺陷。法兰接头的安装应当符合本规程第五十三条第(七)项的规定。管子与设备的连接应当在设备安装定位紧固地脚螺栓后自然地进行。
第七十三条 需要地现场制作的管道元件,应当按照本规程和 GB/T20801 的有关规定进行加工制作、焊接、热处理、检验和试验。
第七十四条 管道元件在安装前应当按照设计文件和 GB/T20801 的规定进行材质复检、阀门试验、无损检测或者其他的产品性能复难,不合格者不得使用。
第七十五条 夹套管的内管必须使用无缝钢管,内管管件应当使用无缝或者压制对焊管件,不得使用斜接弯头。当内管有环向焊接接头时,该焊接接头应当经100% 射线检测合格,并且经耐压合格后方可封入夹套。
第七十六条 管道元件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妥善保管,不得混淆或者损坏,其标记应当明显清晰。材质为不锈钢、有色金属的管道元件,在储存期间不得与碳钢接触。管子在切割和加工前应当做好标记移植。
第七十七条 管道连接时,不得用强力对口、加热管子、加偏垫或者加多层垫等方法来消除接口端面的空隙、偏斜、错口或者不同心等缺陷。法兰接头的安装应当符合本规程第五十三条第(七)项的规定。管子与设备的连接应当在设备安装定位紧固地脚螺栓后自然地进行。
第七十八条 埋地管道的回填必须在耐压试验、泄漏试验和防腐层检测合格后进行,并且按照隐蔽工程进行验收。
第七十九条 管道支、吊架以及管道补偿装置的安装和调整应当按照 GB/T20801 和设计文件的规定进行。补偿装置应当按照设计文件的规定进行预拉伸或者预压缩, 固定支架应当在补偿装置预拉伸或者预压缩前进行固定。
第八十条 有静电接地要求的管道,应当测量各连接接头间的电阻值和管道系统的对地电阻值。当值超过 GB/T20801 或者设计文件的规定时,应当设置跨接导线(在法兰或者螺纹接头间)和接地引线。对于不锈钢管道和钛管道,跨接导线或者接地引线不得与钛管道与不锈钢管道直接连接,应当采用钛板及不锈钢板过渡。
第八十一条 不锈钢和有色金属管道的制作和安装应当按照 GB/T20801、相关专业标准和设计文件的规定进行。
摘自《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工业管道》(TSG D0001-2009)